- 學校申請:由學校以公函檢具「申請表及自傳 」、「實習計畫」,提出申請。若由學校統一申請,請於4/19星期五前提供資料至系辦
- 個人申請:由學生自行個人申請:由學生自行檢具 「申請表及自傳」、「實習計畫」,另應檢附就讀學校之指導業師 「推薦函 」,向 南投林區管理處育樂課提出申請 。若個人申請經錄取後,請主動告知系辦以便後續簽約。
- 申請實習郵寄或親自送達南投林區管理處處育樂課。
- 實習期間:108年7月1日(一)至 108年8月30日(五)止, 期間累積總時數至少240小時。
- 更多詳細規定及內容請下載簡章查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