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個人申請:由學生自行檢具申請表及自傳(詳見附件二)、實習計畫 (詳見附件三),並檢附就讀學校指導教師推薦函,以掛號郵件寄至花蓮林區管理處育樂課(地址:花蓮市林政街1號),請於信封上註記(自然中心暑期實習申請)。
- 學校申請:由學校以公函檢具申請表及實習生自傳、實習計畫,就讀學校指導教師推薦函等資料,以掛號郵件寄至本處(地址:花蓮市林政街1號)。若要以學校申請管道的同學,預留公文時程請於107/4/23(星期一)前將資料繳交至系辦。
- 公告錄取:5月18日(五)前通知。
- 更多內容請參閱附件(內含申請表)。
- 實習單位公告錄取後,請確認有錄取之同學,務必主動告知系辦,系辦將聯絡實習單位簽約及實習評分事宜。